1989年7月,在珠海出差的北京人孙建龙在宾馆内被当地警方控制,其包括李苦禅的《鹰》和吴昌硕的《梅花》两幅赝品画作在内的随身物品也遭到扣押。孙建龙被放回后,警方并未归还两幅“名画”。孙建龙多年索画未果,坚称其画作是真迹,今年向警方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。
近日,珠海市公安局出具《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》,称该事件发生于《国家赔偿法》施行前,时隔20多年,赔偿时效亦超期,决定不予赔偿。
此前,珠海市公安局就此事称,孙建龙当年系涉嫌走私文物被收容审查,事后鉴定两幅画作为赝品后将其放出,但由于办案人员存在过错,鉴定材料和两幅赝品画作都已缺失。中国新闻网